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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税案例:高新企业可否连续两年无研发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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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410

发布时间:2022-02-11

我想问个问题,2017 年取得高新企业资格,2018 年和 2019 年没有再进行新的研发工作,研发费用是 0,那 2018 年和 2019 年度还能享受高新企业企业所得税 15%的低税率政策吗?但现在被告知除了取得证书,之后的年度也得有研发费用,而且研发费用还得达到当年收入的一定比例。我一直以为拿到证书后就可以享受三年的低税率,也就是 2017―2019 年。
回复:
亲爱的学员,作为一个高新企业会计,竟然不懂本产业税收政策,是对工作极端不负责 任的表现。在不知道研发费政策的基础上,又凭想当然地认为只要取得资格证书就可以享受 三年优惠政策,也是错误的。只要符合条件,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以执行 15%的税率,而没有限定三年。
我看你是没救了。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具备多个条件,仅就研发费来说,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由于你们连续两年没有研发费,所以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