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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区别(核定征收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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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445

发布时间:2022-02-15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没错,就是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它们是有一定区别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它们的区别到底是什么样的吧!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核定应税所得率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关键是看“利润率”与核定“应税所得率”谁高,如果是“利润率”高,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就会少缴税,否则就会多缴税。

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条件:

①设有专职会计人员;

②能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保存帐簿,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能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资料;

③能按照有关的税收政策进行纳税申报;

④无偷骗抗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的公告》,规范核定征收方式鉴定程序:

①核定征收的企业,税务机关一般应在每年第一个季度内完成重新鉴定工作;

②新设立的企业,第一个纳税年度的征收方式不得事先鉴定为核定征收;

③查帐征收的企业(不含上年新设立的企业),征收方式不再鉴定为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