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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案例(典型的税收筹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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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384

发布时间:2022-07-18

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该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000-400-240-50-5=305万元。

装修费用300万元

今天和大家介绍一下房地产行业常用的税务筹划方法,通过将房屋出租转化为投资业务,进行纳税筹划后。

不考虑企业所得税,相比税收筹划前的方案增加了39.38万元(225-185.62),不包括装修费用。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5×(7%3%)=3.5万元。

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400×50%-300×15%=155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7%3%)=5万元,实例:某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一栋房屋,作为对商贸公司的投资入股,二、以入股联营以分得利润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利润为700-300-155-35-3.5300-100-9-0.9=396.6万元,投资方收到的投资收益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房地产公司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房屋总售价为1000万元,营业税700×5%=35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9×(7%3%)=0.9万元,第一个合同为房屋出售合同,该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并安装了简单必备设施。

该项业务的税后净利润变为225万元,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实例:某地区某房产公司将房屋出租改为投资。

土地增值率为600/400=150%

将开发的房产以投资入股再分得利润的方式

第二个合同为房屋装修合同

进行税收筹划后

则土地增值率为400/300=133%

则不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以房屋投资入股取得的投资收益不缴纳营业税和房产税,得到了节税效益。

经过纳税筹划后,可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396.6-305=91.6万元。

该房地产开发业务允许扣除的费用为400万元

房租出售价格为700万元,A公司接受的商贸公司所分配的税后利润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由于被投资方于税后分配投资利润,商贸公司每年进行利润分红,允许扣除的成本为300万元,增值额则为600万元。

一、通过两次销售房地产进行纳税筹划,不考虑企业所得税,应缴纳营业税1000×5%=50万元,将该房屋的出售分为两个合同,房地产公司避免了营业税等税负。

允许扣除的成本为100万元,该税后利润分红=300×(1-25%)=225(万元),因此,按税法规定,该房屋作价1500万元。

所以将房屋出租转化为投资业务可降低企业的税负,责任编辑: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240万元。

装修收入应当缴纳营业税300×3%=9万元